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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lated policies and procedures

EMI教學指引

EMI Teaching Guidelines

為落實EMI教學品質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參考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,擬訂EMI Guidelines予教師參考。EMI 課程應建構英語學習環境,其授課內容、師生互動、學習教材、學習成效展現及評估(如口頭發表、指派作業或測驗)應使用英文。​其中教學大綱、學習教材及授課的英語使用率標準100%,而師生互動、討論過程的英語使用率標準70%。​互動模式建議為70% Lecturing(授課)30% Teacher-to-Students Interaction (師生互動)。在特定情況下,能原則性且有限度地使用其他語言。例如,學生與學生、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分組互動,有時以英語之外的語言溝通將更有助於互相瞭解及激發想法。然而,學生必須以英文表達出討論的結果。良好的EMI 課程實踐應該鼓勵學生盡可能以英語「說」及「寫」。

111-1學期於重點培育學院開設 EMI 課程之教師需配合下列事項:

A. 參與校內外 EMI 或創新教學工作坊 1 

教師參與至少乙次校內或校外 EMI 或創新教學工作坊。教師若於110-2學期己完成工作坊參與(或擔任EMI 工作坊分享者)並完成回饋單填寫之教師,於111-1學期將可免除本項配合事項。

B. 開放及參與觀課 1 

每堂 EMI 課程應開放及參與觀課乙次,教師可選擇自行媒合觀課或由雙語中心協助安排。​詳細資訊請見開放/參與觀課

C. 建置課程評量尺規 Rubrics

若於110-2學期以前己完成評量尺規建置之課程,得繼續延用評量尺規;不同課程則需執行評量尺規建立。詳細資訊請見建置課程評量尺規

D. 配合雙語中心對課堂學生進行問卷施測

雙語中心將於期中、期末由課程助教協助發放學生學習需求問卷施測。本問卷僅用於了解學生學習需求,不列入教學評鑑。

E.「全英語教學共進計畫」/「EMI 教師社群」/「EMI 課程外部觀課計畫」/           

以下為相關字眼定義:

1) Class admin(課堂管理)

2) Teacher talking time (教師講授時間)

3) Student-student interaction (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互動)

4) Teacher-student interaction (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互動)

5) Quiet time(自習時間)

「EMI 教學知能發展認證」

凡參與111-1學期「全英語教學共進計畫」、「EMI 教師社群」、「EMI 課程外部觀課計畫」或「EMI 教學知能發展認證」,即可採認完成前列 A.內111-1學期之校內外 EMI 或創新教學工作坊 B.內開放及參與觀課等兩點配合事項。

聯絡窗口

對「EMI教學指引」有任何問題,請洽雙語中心重點培育學院的助理


工程學院  蘇小姐(分機1165)

管理學院  翁小姐(分機116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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