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I教學指引
EMI Teaching Guidelines
為落實EMI教學品質及提升學生學習成效,參考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,擬訂EMI Guidelines予教師參考。EMI 課程應建構英語學習環境,其授課內容、師生互動、學習教材、學習成效展現及評估(如口頭發表、指派作業或測驗)應使用英文。其中教學大綱、學習教材及授課的英語使用率標準為100%,而師生互動、討論過程的英語使用率標準為70%。互動模式建議為70% Lecturing(授課)及 30% Teacher-to-Students Interaction (師生互動)。在特定情況下,能原則性且有限度地使用其他語言。例如,學生與學生、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分組互動,有時以英語之外的語言溝通將更有助於互相瞭解及激發想法。然而,學生必須以英文表達出討論的結果。良好的EMI 課程實踐應該鼓勵學生盡可能以英語「說」及「寫」。
111-1學期於重點培育學院開設 EMI 課程之教師需配合下列事項:
A. 參與校內外 EMI 或創新教學工作坊 1 次
教師參與至少乙次校內或校外 EMI 或創新教學工作坊。教師若於110-2學期己完成工作坊參與(或擔任EMI 工作坊分享者)並完成回饋單填寫之教師,於111-1學期將可免除本項配合事項。
B. 開放及參與觀課 1 次
C. 建置課程評量尺規 Rubrics
以下為相關字眼定義:
1) Class admin(課堂管理)
2) Teacher talking time (教師講授時間)
3) Student-student interaction (學生與學生之間的互動)
4) Teacher-student interaction (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互動)
5) Quiet time(自習時間)
「EMI 教學知能發展認證」
凡參與111-1學期「全英語教學共進計畫」、「EMI 教師社群」、「EMI 課程外部觀課計畫」或「EMI 教學知能發展認證」,即可採認完成前列 A.內111-1學期之校內外 EMI 或創新教學工作坊及 B.內開放及參與觀課等兩點配合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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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「EMI教學指引」有任何問題,請洽雙語中心重點培育學院的助理
工程學院 蘇小姐(分機1165)
管理學院 翁小姐(分機1164)